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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期间 |
规定 |
---|---|---|
一 |
2018年1月9日 至 2018年1月23日 |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实体可申请注册与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登记的实体名称相符的“.澳門”第二层域名。 |
二 |
2018年1月24日 至 2018年2月7日 |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登记的商标或专利之持有人可申请注册与该商标或专利的名称一致的“.澳門”域名。 |
三 |
2018年2月8日 至 2018年2月22日 |
于2018年1月8日仍持有包含中文字符的域名者可申请注册与其持有的域名相同的“.澳門”域名。 |
最后更新:08/01/2018